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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急需转型升级

    信息发布者:刘丽媛
    2016-12-01 21:55:26   转载

     

      伴随着农业实际劳动力的显着减退,加之近年来农产品尤其是粮作产品的低价低效益,土地估价待租势态明显,由此而快速酝生出一大批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记者从丰利镇农业服务中心了解到,到2016年丰利镇已发展百亩以上规模家庭农场56家,流转面积达到11000多亩,占全镇农业耕种面积的10%以上。这些家庭农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数量多,规模小。丰利镇目前拥有注册制家庭农场56家,其数量、规模、效益远不及与未注册登记的水产、畜禽养殖类种植大户,但种植类家庭农场注册率高,表象上表现为数量较多,规模小,最大的流转土地不超过500亩,小的只有几十亩,形不成气候。

      家庭农场业主文化水平较低,适应能力较差。从目前从业的家庭农场场主看,其生产水平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上,吸取新知识、新技能仍有一定差距,正如一些农场主所言:我有水平就不种田了。从此言可看出他的理念仍就停留在规模数量加土地低租金赚取农业利益。结合近期开展的各类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全托管服务等项目申报,绝大部分农场主无人能单独完美地形成申报材料,另外还发现有少数农场主把大量农产品托市给个体商贩,造成产品明显短价,效益流失。由此可见,现时的本地家庭农场仍然是一种传统型的老农式种植大户。

      生态经营模式陈旧,抗风险能力不强。农业或其种植业是一大自然露天工厂,要实现丰产丰收高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气候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的双重影响,与此同时,精准农业、现代农业需要的新投入又影响到他们的投入产出比忍受心理,更加造成了抗压能力的下降。这几年农作物病虫害和大风连阴雨等自然灾害频袭,造成粮食减产,质量下降,粮价低迷严重挫伤了大多数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

      丰利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认为,现阶段的家庭农场管理权限要明晰。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之一,其涉及的方面是农业土地流转、农业劳动力转移、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等主要方面,从管理职能和权限上应加以明确,以便统一规范,扎口管理。建设规模要适宜。家庭农场从初建到发展,按现行农业生产理念和生产技术条件及能力,不宜盲目求大,要适度规模,以求稳步推进。政策扶持要精准,土地流转上补助;粮食销售上补贴,在生产物资上的支持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生产能力要提升,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从新品种运用到新农艺配套,从新机具使用到新技能增强,从产品质量数量到市场价格,从生产到经营管理各环节,均须要得到相应的提升,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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